
博文:Hi~我在HK的通告...任務是...
@红豆-Red @黄豆-YellowPS:红豆和黄豆是那个m&m那个巧克力豆子的食品公司的微博名称-----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反正看得懂就好
(录节目?衣服上有话筒不可能拍广告或代言吧)

@红豆-Red @黄豆-Yellow
然后呢一有Rap的地方一定是小煜唱的
要不然就是敖犬...........还有我发现我喜欢小煜已经很多年了当然疯狂的程度没到李炜那种
我想是不会有人可以超越我对李炜那种的程度了吧....我是从他们出道前(模范棒棒糖)那时候一路来看着他们出道到现在的..小煜也从当年的20岁到现在的26岁了(是有点.....)
如果真的是要这样算的话..我就已经喜欢小煜6年了..只不过是没有太多的关注他而已...

但你们没想到为什么她们会那么喜欢这个艺人对于你们的看法只是认为她觉得那个艺人帅就喜欢他..其实不是..不只是因为他帅而是越来越了解他然后时间久了也有感情了..不是你想说放弃就放弃..实际一点地说陪他度过了那么多的岁月如果现在放弃了是不是浪费了呢?
比坐云霄飞车还刺激 而且不是1,2分钟后就会停止的 大概要一小时这样子心情才平静下来..真的..手都会发抖..总之全身都在发抖就对了..这些事你们都没经历过吧....而我却经历了不知一次..这证明了我的心脏可强了...
